目前STO这股风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风靡全球,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及地区的政府纷纷开始研究及制定相应的规则来引导、监管STO,这其中也包括了东亚地区的新加坡、韩国、日本及我国的香港地区。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均是参考美国的相关证券法规并结合本国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区块链的金融特性来制定相关的监管规则。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在美STO发行有两种选择:通过SEC注册或符合相关一条或者多条条例。大部分STO选择第二种,如Reg D豁免注册。 目前审批的项目多为本国项目,对于海外项目,海外许可化还是有很多不确定性。
今年2月,加拿大证券交易所宣布将推出一个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证券清算和结算平台,使用这个区块链平台的公司能够向投资者通过证券代币发行(STO)的方式来募集资金,并受到相应的证券委员会的全面监管。同样,据曼谷邮报消息,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澄清现有法律如何适用于STO,根据《数字资产法》,计划在海外进行STO的泰国公司属于逃避监管的不法行为。目前,欧盟方面针对STO指出,只要求符合相应的证券监管条例即可。监管较宽松,但要求券商对所承销金融资产负责,欧洲的行业监管实践比较靠前,但项目实践不如美国。新加坡则没有出台专门针对STO本身的监管政策,监管依据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的《数字Token发行指南》,明确数字通证属于资本市场产品,除非符合豁免条件,其中构成证券型产品的,受证券法规监管。中国对于ICO等融资活动一直是严监管的态度,对于类似ICO的融资方式STO也不例外,据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在“2018(第十七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演讲中告诫STO(证券型代币发行)从业者,如果在北京开展活动,政府将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就此,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表示:境内STO的发行和销售应该属于首次代币公开发行的变种,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内销售也是非法的;但是,STO培训和学术活动不是非法的,“驱赶”这个词有些含糊不清。
值得注意的是,11月初,香港证监会公布虚拟资产新规时,提及STO允许被投资,对于机构投资人,证监会提出只要有牌照就可以进行投资。无论何种,中国对于STO的态度,依旧是谨慎监管态度,监管的趋严,也透露出中国将要促进包括区块链在内的金融活动合规化发展。ICO在中国本身即有违规或者违法犯罪的嫌疑,STO源自于ICO,实质上是代币的证券化发行,更是与中国现行法规与监管政策抵触。
未来展望
尽管有美国、加拿大等监管机构核准发行STO的案例在前,但也不代表任何项目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都发行证券代币都可执行,仍要满足所在地区的监管要求。由于金融市场属于各国强监管的领域,因此,各国都严格制定了限制外国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也就限制了全球资产的流动。一般来说,传统融资不仅要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监管,甚至还需要克服语言障碍。就目前而言,全球传统金融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着流动性瓶颈。通过区块链上的证券型通证,能够进行更便捷的全球性的投融资。换句话说,任何用户都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域以任何规模的资金,投资具有价值的证券型通证。即便STO融资方主动把一头交给监管部门,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对于证券化代币发行在事中和事后监管中,也存在项目法律合规、对项目资产真实、可持续、成长性的监管挑战,以及如何评估资产方真实需求、在价格机制全靠市场的情况下如何保护投资者、如何监管交易过程等难题
区块链创业者做好业务合规经营,是企业经营立命之本。另外,目前STO这个词在国内这么火热,难免一些创业者或商业机构有过度炒作的嫌疑。 (区块链哈希)
想了解更多资讯更多内容请关注财经365股票频道。